美丽人生

 找回密码
 马上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226|回复: 0

美丽人生论坛守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27 01: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丽人生论坛守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站命名为美丽人生论坛;
第2条  本站所有权、经营权均属美丽人生论坛;
第3条 本站的重大通告、决 策均发布在《论坛事务》栏目中;
第4条 用户在本站发布的言论仅代表其个人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第5条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本站内的任何内容;
第6条 用户在本站发表的作品,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第二章
论坛用户
第1条 凡是拥有美丽人生论坛ID的用户都为本站注册用户,拥有所有公共版面用户权限。
第2条 非注册用户(游客)只能阅读论坛信息,没有发表文章的权利;
第3条 本站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上的所有规定,不得在本站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的歧视性内容,不得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侮辱、猥亵等不雅ID或者笔名,不得发表猥亵性的文章,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污辱、漫骂及人身攻击;
第4条 用户在相关版块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例外,还需遵守版主对该版的相关规定;遵守本站条例的用户在本站中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5条 未经本站同意,不允许在本站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第6条 用户应承担一切因其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7条 本站拥有对违反本站规则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力,直至禁止其在本站内发布信息;
第8条 本站用户登录资料受到保护,除非重大原因事故,不接受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基本资料,Z政F府部门因法律需要除外。
第三章
版主
第1条 申请满足以下条件者之一者均有申请版主的资格。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一律删除而不通知:
a、能够保证每周在线时间至少10小时;
b、具有极强的责任感和极大热情;
c、保证能严格遵守美丽人生论坛各项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网上的道德及行为规范;
d、美丽人生论坛也将特邀优秀网友担任版主。
第2条 本站每个版设立版主4人,同一个人最多担任两个版的版主。不得使用多个用户名申请多个版主,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该用户所有的版主资格;
第3条 版主应首先遵守本条例第二章对一般用户的规定;
第四章
论坛分区管理员
第1条 分区管理员由论坛总管理员审批并任命;
第2条 分区管理员负责本辖区内所有版面的监督管理,及时删除违反规定的信息;
第3条 分区管理员负责对本辖区所有版主的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
第4条 分区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用户在其所管辖区中发布的不良信息;
第5条 分区管理员由论坛总管理员直接领导,并向其汇报工作;
第6条 不合格的分区管理员,由论坛总管理员撤消其权限。
第7条 分区管理员辞职必需提前一个月向论坛总管理员通告说明原因,并由总管理员停止其权限;
第8条 分区管理员其言论及处理态度必须客观公正,属私人意见应注明发言立场。若有因为处理不当,导致论坛名誉受损将交论坛总管理员处理。  
第五章
论坛总管理员
第1条 由美丽人生论坛创始人担任;
第2条 论坛总管理员行使本站全部站务管理职责和权力;
第3条 论坛总管理员代表本站官方立场,除此之外的一切论坛分区管理员、各版块版主及网友言论,均与本站无关;
第六章
版权
第1条 本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第2条 用户在本站发表的作品,美丽人生论坛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本站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作者无特殊声明或者转载时无附带声明的文章以下原则为准:
1、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美丽人生论坛”;
2、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原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文章出处“美丽人生论坛”;
3、任何修改与部份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七章
处罚规则
第1条 使用者违反本规定者,本站有停止其帐号使用、关闭发言权限的权利。
第2条 使用不雅或不恰当ID和笔名,或者使用本站用户帐号从事非法商业行为或公然在聊天室或版面上发表猥亵、色情和反Z政F府言论而足以影响到本站声誉者将停止其帐号并关闭其权力,情节严重者保留删除帐号的权力。
第3条 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者分区管理员以及版主有权在不通知作者情况下立即删除,作者将受到警告,警告无效或严重违反以上规定的将被暂停甚至删除账号:
a、发表漫骂、辱骂及包含人身攻击的文章。
b、发表煽动性的,有害社会安定的文章。
c、同一文章转贴超过三个版以上。
d、短时间内连续发贴,有恶意灌水嫌疑者。 
第4条 使用作弊手段恶意获取积分将关闭发言权限。  
第八章
附则
第1条 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纠纷,与本站无关;
第2条 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第3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4条 如果您登录IT美丽人生论坛,意味着您将遵守以上规则,并完全服从美丽人生论坛的统一管理;
第6条  在本条例规定范围内,美丽人生论坛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7条 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即时生效。
美丽人生论坛
二零一一年 五月十三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美丽人生 ( 粤ICP备09056815号 )

GMT+8, 2024-3-28 16:51 , Processed in 0.066518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